近年来,红河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强化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县发放各种惠农补贴40877.2487万元,其中农业四项补贴8052.7745万元,退耕还林补贴2207.869万元,其它补贴30616.6052万元。
思想认识到位。进一步加强对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组织领导,通过学习培训,强化对各级干部教育管理,提高思想警醒意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为民服务理念,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合理规范运行,使惠民政策普惠于民。
信息审查到位。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审查制度,建立乡、村两级联合审核机制,切实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上报工作,做好审前调查,确保各类惠农资金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生计。
资金管理到位。加强对各项惠农资金的管理和监控,按照阳光操作、专款专用、专户管理、补贴到户到人的要求,对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向农户发放补贴款。
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媒体、报刊等宣传手段提高广大群众对惠农补贴等扶持资金的知晓度,全面提高落实惠农政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利用赶集天和驻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的方式,向农民群众发放各种惠农涉农政策宣传资料,确保群众政策知晓率达100%。
监督检查到位。建立健全惠农资金巡查机制,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实地查阅账册,全面掌握资金发放情况,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惠农资金及时安全发放到位,使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得以及时纠正,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责任追究到位。以民生惠农领域专项督查为抓手,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针对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民生民利、“三资”管理、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微腐败”多发,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分别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完善监督检查协作机制。2016年以来,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涉农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站所负责人及行政村干部,累计开展廉政教育谈话190余人次,提醒约谈49人,诫勉谈话6人,问责处分约谈14人。共查处各类民生惠农领域问题18件18人,并对典型案例及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形成较大震慑力。(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