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作用发挥不理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基层基础不坚实4个问题狠抓责任落实,狠抓重点难点,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础。
为进一步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弥勒市建立市、镇、村、组4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制度,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部分市级领导和党委书记挂钩联系基层党建工作等制度。市委书记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带头挂包联系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先后主持召开18次常委会、4次协调会、5次联席会议对基层党建14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研究部署。
针对作用发挥不理想问题,以“双强六好”活动为载体,选派394名党建指导员、30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第一书记,打造“小个专”党委、云南吉成控股集团党支部等9个示范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90.54%和89.55%。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弥勒市统一编印《党总支(支部)工作手册》,全面推行“三定两联系”固定党员活动日工作法,完成107个软弱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排查补交党费38万余元,找回失联党员771名,规范党员档案3410份。
弥勒市还投入650万元建成101个村党支部活动场所,安排74万元作为村(社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奖励资金,发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2500万元,投入289万元帮助141个村(社区)和116个村民小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王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