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龙陵县纪委发出通知,对2017年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提出要求,组织全县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强化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政建设,及早部署,提早预防,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之风。
紧盯隐形“四风”,明确“九个严禁”。龙陵县纪委从2016年12月20日起,利用2个月时间,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容易出现的“四风”问题及隐形变异新问题新动向,提出“九个严禁”进行监督检查,即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者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者“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四风”回潮。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专责监督的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四风”顽症痼疾的现时问题和隐形变异的具体表现,深入分析研究,主动涉入“深水区”,不断创新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元旦前夕,县纪委联合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灵活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点穴督查等方式,深挖过节收礼、突击花钱、铺张浪费、公费旅游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各乡镇、县直及驻龙各单位纪委(纪检组)也积极行动,针对“四风”问题频频亮剑,木城乡成立了2个监督检查组,对各村(社区)、各单位执行廉洁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从12月持续至2017年2月中旬。龙江乡下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设好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红线”和“防火墙”,并与乡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及乡直单位负责人签订廉洁过节“十严禁”承诺书60余份,努力营造了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
严格责任追究,形成有力震慑。要使震慑发挥效用,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莫过于严肃执纪,铁面问责。通过龙陵新闻网站、龙陵县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从号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并明确要求,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严查快处,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部门,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推动作风持续好转。(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