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坚持正风肃纪,围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相关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有力推动凤庆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执纪监督,加强和规范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通过每月必查、逢节必查“两个必查”,将每月的检查与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每个节点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纪律规定,公布举报电话。2016年,先后抽派19个明察暗访工作组深入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及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
2016年以来,全县科级领导报备婚庆事宜43人次 。制定下发《凤庆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强化对公务用车监管,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和保留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建造楼堂馆所等,对教育领域基层单位“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纪律重申和要求。2016年,凤庆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件10人。
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牵头领导、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工作时限、整治措施等,组织全县80个部门及乡(镇)、896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不收送“红包”和“乔迁不宴请不收送礼品礼金、不参与乔迁宴请”的承诺书。扎实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对照整治范围、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按要求严格开展自检自查工作,2016年,凤庆县共对18名“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党政纪处分。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制定下发通知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均经过单位负责人签字,成立工作领导组,由县纪委牵头,会同县财政、审计等责任部门抽派业务骨干,组成2个检查组,深入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重点检查。
加强换届风气监督,采取现场督查、专项巡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注重抓小抓早,切实筑牢换届纪律防线,建立县乡村三级换届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快速核查机制,及时受理、快速核查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办法,明确监督职责、细化监督措施、突出监督重点、建立监督台账,2016年先后3次抽派9个工作组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并将4.8亿元扶贫专项资金纳入民生资金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监督,以电话形式对65户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户扶贫政策兑现情况进行抽查。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下发专项检查通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派出2个专项检查组,通过查资料、看项目、访农户的方式,对部分乡(镇)和县级部门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杨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