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5日至18日,陆良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板桥镇、活水乡、县文体广电局、县农业局、县司法局和县地震局6个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县委首轮巡察进入整改落实阶段。
巡察组发现板桥镇主要问题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存在程序不严、内容不实、流于形式等问题;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管理不到位,部分村级党组织班子不团结,部分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化,群众观念淡薄,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不实;党内监督职能弱化,对少数违纪村组干部和干部职工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工作推进落实拖、等、慢,辖区内部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部分村干部甚至假公济私,致使干群矛盾突出。
巡察组发现活水乡主要问题是: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缺乏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部分村委会不作为、慢作为,村务管理不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少数村委会“两委”班子不团结、信访较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干部缺乏担当精神;监督执纪问责偏松偏软,对发现的问题不报告,处置不及时,不整改不问责;在议事决策方面听取意见建议不广泛,财政预决算公开不全面,财政专项资金重建轻管;公务接待不严格;对老百姓大操大办管控不力,红白喜事挂礼过重,严重影响老百姓的生产生活。
巡察组发现县文体广电局主要问题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有欠缺,班子成员之间团结不够紧密,在民主集中制方面坚持不够;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上有欠缺,纪委班子不健全,落实“三转”不力,监督职责不能正常发挥。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流于形式,党课、思想汇报等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上宽、松、软,部分党员干部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不强,工作纪律松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松散,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巡察组发现县农业局主要问题是:重业务轻党建,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弱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委书记职责抓不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不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抓不严和规章制度建设抓不全;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党费收缴不规范,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存在监督不实、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等问题;单位财经纪律不严,个别站办存在接待费、培训费过高,差旅费报销不实情况;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招投标等执纪不严,监管不到位。
巡察组发现县司法局主要问题是:党性教育重形式轻内容,党务会议重业务轻党建,党员管理重制度轻监督,决策部署重安排轻落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到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少,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执行上级要求不到位,在法律援助方面存在新规定实行后仍按原规定执行的情况。
巡察组发现县地震局主要问题是:党建工作重形式轻内容,重安排轻落实;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力,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方法单一;行政领导占主导地位,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弱化;党内监督不到位,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缺失,部分党员干部应付思想严重。
各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自反馈意见后2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被巡察单位均表示,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将切实承担起整改责任,坚持标本兼治,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及深层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层层分解整改任务,狠抓整改落实,确保“药到病除”。
本轮巡察,共发放《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调查评议表》295份,收回261份;听取汇报12次,收集专题报告14份,开展个别谈话315人次,受理来信来电8件次。共收集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97条,其中立行立改23条。共收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7条,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