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四项措施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7-01-19 08:53:34   来源:红河州纪委

2016年以来,红河县纪委从严从实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干部基层走访、网络平台收集、上级交办、执纪执法机关移送、明察暗访等渠道排查收集违纪问题线索,瞄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对存在的问题快查快处,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工作台帐,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诉求。2016年以来,该县纪委收到群众各方面的信访185件,其中:来信114件,来访23批次,来电6件,网络举报14件,其他28件。立案查处41件41人。

建立基层巡察常态化机制。自去年11月开始,县委首轮巡察及时下派了3个巡察组,对甲寅镇、浪堤镇、三村乡3个乡镇开展巡察工作,此次巡察覆盖26个乡属站所及中小学校、20个村委会及村党总支、224个村民小组,共张贴巡察公告56份,发放巡察问卷调查表和征求意见单175份,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各村委会设置巡察意见箱29个,累计组织被巡察单位各级干部谈心谈话142人次。截止目前,共发现和收集到乡镇班子及成员、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39项,其中乡镇党政班子及成员存在问题28项,制定整改措施62条,对基层乡镇首轮巡察取得良好效果。2017年计划对乡镇和县属部门巡察实现全覆盖,有效建立基层巡察常态化机制。

密织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网。深化基层党务、政务、村务、组务公开,以公开赢民心。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监督验收等一整套运作流程,让各职能部门在制度的制约下,廉洁高效完成各项工程任务。明确“一把手”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针对各自业务工作特点,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建立整体联动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公安、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的联系协作,相互移送问题线索,提高纪律审查实效。全县87名党政“一把手”排查出岗位风险点286个,制定防控措施312项。2016年基层党务公开3405期、政务公开1604期、村务公开616期、厂务公开292期、司法公开289期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132期。

加大惠农领域问题查处力度。2016年以来,该县继续深入开展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了主责单位,将整治工作细化到7个主责单位,整改效果明显。同时,还开展了稳增长、扶贫攻坚及“五网”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期间共查处各类民生领域问题18件18人,其中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4件14人,违反廉洁纪律2件2人,扶贫领域2件2人。并对所查处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