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受理信访举报341件 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

发布时间:2017-01-16 07:35:52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6年以来,石林县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严督实查,坚持惩治腐败,坚持紧盯基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坚持严督实查。成立5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围绕转型、扩城、种树、育人、修路、富民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稳增长、“五网”建设、精准扶贫以及火把节、市民运会、60周年县庆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严肃查纠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23人。成立9个换届风气督查组,加强对县乡村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板桥村委会拉票贿选问题,党纪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8人,达到了“严处一起,威慑一片”的效果。组织5个明察暗访组,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10次,现场通报7起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工作纪律等问题,2次在全县干部大会上实名通报典型案例10起14人。

坚持惩治腐败。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室和纪委书记办公会“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机制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谈话或调查期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层层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和办案保密责任书,强化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工程招标、集体资产处置、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腐败行为,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纪问题。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41件,党政纪立案38件,结案35件,党政纪处分47人。

坚持紧盯基层。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落实省市纪委主要领导调研指示精神为契机,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严防基层“微腐败”。在5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增设副书记,确保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名。93个村监委主任全部由村级党组织中的纪检委员兼任,并按照“五有”标准(有牌子、有经费、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保障办公条件,印制工作手册和工作记录本,组织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建立考核激励机制。2016年以来,查处和纠正精准扶贫、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惠农等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13件,处分13人。(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