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西山区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把抓学习、抓管理、抓成效贯穿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学习教育,倡导清廉风气。加强业务培训,下发党纪政纪处分依据常用手册、云南纪检监察工作问答等规范文书,开展岗位练兵等措施,提高纪检干部执纪能力;纪委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学习讲堂”,完善规章制度、制定行为规范等措施,引导纪检干部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开展交流讨论,组织纪检干部围绕“差距在哪里?原因是什么?今后怎么办?”进行自查自纠,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抓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纪检干部的执纪铁律。通过关爱谈心,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和生活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在用“六项纪律”衡量纪检干部行为的基础上,增加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制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明确行为规范。坚持建章立制,完善区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财务开支、物品采购、公章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抓成效,力求善做善成。强化纪律审查,惩治腐败行为坚决有力。践行“四种形态”,突出早发现、早处置,综合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治理、档案核查、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拓宽问题发现线索渠道,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重要环节党员干部,坚持挺纪在前,动辄则咎,真正做到“正歪树、治病树”,在落实落细落小上下功夫,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016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24人,占受处分人数的58.54%;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18人,占受处分人数的43.9%;移送司法机关1人,占受处分人数2.44%。严查“小微腐败”,围绕基层“微腐败”问题,建立负面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严肃查处“微腐败”问题46个,处理47人,其中党纪处分38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并对12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