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委对景谷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发布时间:2017-01-13 16:00:52   来源:普洱市纪委

1月10日至12日,普洱市委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四检查考核组对景谷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1月10日下午,检查考核工作汇报会在县影剧院召开,检查考核组带队领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作动员讲话。

市纪委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出发,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出发,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从推动普洱追赶跨越、绿色崛起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坚定性。要精心组织,严明纪律,突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责任追究”4个方面考核重点,严格考核程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成果运用,要把责任制检查考核与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结合起来,与推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结合起来,与了解基层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起来,圆满完成此次检查考核工作,助推各项工作落实。

景谷县委书记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全县2016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并进行个人述责述廉。与会人员对县委、县政府班子和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

会后,检查考核组仔细查阅了痕迹资料。于1月11日至12日分别对勐班、益智2个乡开展了延伸考核,并及时将检查考核情况反馈给景谷县委、县人民政府。(李雨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