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组织纪检系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7-01-10 07:35:19   来源:保山市纪委

1月9日,昌宁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学在前、懂在前,坚决拥护和执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全力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学习现场

会议观看了全会有关实况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学习了人民日报署名评论员文章《拒绝灯下黑,确保自身硬》,并对全县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了要求。

会议强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政治任务来抓,各级纪检监察系统要组织好会议精神专题学习,要字斟句酌学习研讨。县纪委监察局干部要在认真学习贯彻上做表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部署要求上来,自觉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实际行动。

会议要求,提出用“五个一”贯彻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即:下发“一个通知”,县纪委拟发学习通知,对学习贯彻提出具体要求,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用活“一个微信公众号”,利用好“昌宁县纪检干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全会评论员文章和相关精神解读,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开设“一个专栏”,在本级网站设“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专栏,宣传好各乡镇各部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掘“一个金点子”,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开动脑经,集思广益,为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献一策。执行“一个工作规则”,全会审议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试行)》印发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折不扣执行,着力规范监督执纪行为。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还要与即将召开的昌宁县十三届纪委二次全会相结合,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全会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在2017年的每一项监督执纪工作当中,为推进昌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