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把好监督执纪问责“三道关”

发布时间:2017-01-09 16:52:25   来源:昭通市纪委

近年来,鲁甸县纪委严抓纪检监察线索管理工作,通过建立绿色通道、线索研判、源头查办等,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守住全面从严治党防线。

畅通线索渠道,把好“受理关”。畅通信件、来访、电话和网络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提供问题线索的“主干道”作用。利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办理重要案件等方式,构建公、检、法、审计“四位一体”的线索移送体系,实现信息互通、线索互送、资源共享。面向社会公布了县纪委网站举报邮箱、举报电话、来人举报地址等“绿色通道”,广泛动员群众提供问题线索。按照线索管理程序,严格实行“三专”制度,根据线索来源、领导批示、反映人、被反映人具体情况实行专人接收、专人登记台账、专人负责流转,切实做到线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

深化筛查研判,把好“处置关”。问题线索的处置是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关口。县纪委运用线索主渠道,深化问题线索的筛查研判。按照中、省、市纪委的要求,制定出台了《鲁甸县纪委关于问题线索处理办法暂行规定》《鲁县纪委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制度》对问题线索反映的情况进行分类,对重要问题线索要进行集中排查、会议讨论,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有针对性地处置反映不同级别、不同性质的问题线索。在处置流程和操作规程上,严格按照中纪委线索处置“五类”标准做到受理、登记、阅批、交办、督办、归档等全过程件件处置无遗漏、件件办理有去向。

以点带面溯源头,把好“查办关”。线索是纪检监察工作晴雨表,是实践“四种形态”的有力保障。去年5月,县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龙头山镇在恢复重建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违规拨付资金行为。对此,县纪委对该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后,该镇进行了及时整改,规范了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流程。通过这个线索,县纪委立刻安排全县各乡镇对恢复重建资金使用进行“回头看”,发现了更多潜藏的问题线索,寻根究底地将类似情况尽早解决,堵住了问题的源头。通过深入分析案件线索的类别、成因、特点等,找准切入点,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堵住漏洞,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从源头上杜绝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