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西山区坚持集中整治和系统治理相结合,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
设置“增压泵”,强化责任传导。将专项治理与“两学一做”、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重点对社区、街道、教育、卫生、民政、城管六个系统或领域,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主动跟进,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检查考核、述责述廉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真正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利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对全区73家单位抽查,及时发现问题,适时跟踪督办。
打造“问题库”,强化线索排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整理意见300余条。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明确查办单位、责任人和查办时限,查找出群众身边问题120余个。落实首办责任制,对涉农社区地区、教育系统、城管局等信访反映突出领域和“四风”问题、“两为”问题、“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易查易结的初信初访缩短办理时限,加大指导督促力度。
织密“监督网”,强化教育引导。组织60名社会监督员,定期对辖区内各窗口单位实施明察暗访,把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聚光灯”下工作生活。目前,已向12家单位开具整改通知书。
严惩“微腐败”,强化责任追究。把查处“职务低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响强烈”的小官、小案作为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突破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严把纪律审查质量关,防止线索核查避重就轻,量纪处理偏轻偏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现象。2016年以来,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5件,同比上升78.57%。立案查处46起,同比上升58.62%;处理47人,涉及乡科级干部8人,其他人员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