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94个村(社区)配置移动终端 受理群众诉求4150件

发布时间:2017-01-09 07:54:39   来源:昭通市纪委

盐津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四举措”扎紧制度的笼子,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较好地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和问责的威慑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畅通诉求渠道。不断完善群众诉求监督“五级联动”平台,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94个村(社区)均配置了移动终端,累计受理群众诉求4150件,办结4142件,办结率99.8%,满意率99.8%。共收集到反映干部问题的网络舆情15起,均及时进行了处置。

强化监督检查。2016年,先后2次对全县整治“两违”建筑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约谈控违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抽查10%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向10个乡镇党委政府下发了整改通知;对虚报保障性住房相关数据的3人进行行政问责;对违反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3人开展诫勉谈话;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项目申报不积极、项目入库迟缓的6个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对易地搬迁点建设推进迟缓的两个乡(镇)长进行通报批评;节庆假日开展明察暗访21次。

加大执纪审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腐败势头。截止2016年12月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4起,处理人数16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严肃查处沙坝煤矿“5.03”瓦斯爆炸事故9名相关责任人。

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诫勉谈话、函询、任前廉政谈话、通报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落实“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2016年度开展诫勉谈话9人,函询14人,任前廉政谈话318人次,领导干部述责述廉532人次,通报单位5个,问责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