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启动以来,芒市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事关换届成败的大事来抓,有针对性地开出教育、警示、督导、巡查四个“廉处方”,以实际行动压紧压实换届纪律责任,切实维护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传递信号,点亮“警示灯”。召开换届工作启动会,明确党委的领导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以及人大、政府、政协的协调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教训,把省党代会的精神作为市乡人大政府换届的精神引领,扎扎实实开展换届督导工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划清红线,撞响“警示钟”。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市级人大政府政协、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五个责任主体”、“四必看”、“四必谈”、“八必谈”、“四必训”、“四提凡必”和“九严禁”。印制《芒市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以签字画押、公开承诺的形式,使乡镇党代表、基层党组织书记等相关人员做到知“红线”、守“底线”。
全程督导,织密“防火墙”。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芒市抽调纪检、组织、人社等多部门精干力量,成立11个换届工作督查指导组,按照“分兵把守”的原则,围绕“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乡镇人大开展代表活动、乡镇开展换届纪律宣传、换届程序合法化、痕迹材料收集”等17个方面进行重点督查,对各地换届工作开启全天候“探照灯”。
巡回督查,紧绷“廉政弦”。制定下发《关于派出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风气及其监督工作巡回督查组的通知》,安排2个巡回督查组对11个乡镇贯彻落实换届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时、不定方式的全方位督查。切实发挥好“探头”作用,把问题督上来,把压力传下去,强化责任担当,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第一时间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第一时间点名通报,力求把巡回督查工作从严从实抓出成效。(芒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