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整治“微腐败” 点名曝光不留情

发布时间:2017-01-08 20:44:44   来源:玉溪市纪委

“甘庄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站站长白来章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次使用公车的费用人民币250元已上交至甘庄街道;澧江街道那整社区原居委会主任李中华组织社区‘三委’班子成员等人到澄江、华宁等地公款旅游,在组织对其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亲友套取农危房改造补助提供便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是近日元江县纪委以通报的形式再一次对基层“微腐败”典型问题点名曝光。

近年来,元江县通过县委县政府大督查、纪委专项纪律检查、审计部门专项审计以及人大政协视察等方式,充分发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服务等功能作用,重点加强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生冷硬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2016年全县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7项,其中日常监督5项,专项监督12项,对存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全县64名干部因庸懒散被通报,75名干部因工作不力和不作为被问责,25名党员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受到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