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嵩明县纪委在执纪审理过程中,针对违纪案件性质的不同,创新采取“提前审、助力审、跟踪审”的“三审”工作模式,切实保障案件质量。
实行“提前审”,确保关口前移。案件审理室实行对全县拟立案的问题线索进行提前预审,根据问题线索的类别、证据材料的调取及处分条例的适用等进行审核把关,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提出指导意见,对可以予以立案的,通知调查单位按照相关立案调查程序进行补正,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告知其不予立案的理由,从源头上提高基层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审核拟立案案件30余件,提出不予立案建议10余条。
实行“助力审”,确保提质增效。凡是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案件调查结束后,将案件调查材料报送至所管辖的纪委工作室进行审核把关,由纪委工作室根据案件调查卷宗,制定审理材料进行签字盖章,再由乡镇纪委统一报送至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协助审理,案件审理室将审理意见直接反馈至乡镇纪委进行整改。今年以来,共协审乡镇纪委案件14件,提出整改意见8条,有效提高了基层案件质量。
实行“跟踪审”,确保快查快结。对所调查的疑难复杂案件或本委自办的问题线索较多的案件,县纪委案件审理室指定专人从立案起就开始跟踪案件的进展情况,随时接受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证据、政策方面的咨询,强化查审沟通,有效缩短办案时间。今年以来,先后对22件案件进行跟踪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