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宣威市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标本兼治,注重实效,治“病树”拔“烂树”。
筑牢“防火墙”,强基健体。积极探索党风廉洁教育新方法、新形式,针对短、快、新及易于接受的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廉政教育活动。依托法院,整合现有资源,投资100余万元,建设宣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活用身边的“人、事、物”教育身边的人,直接对准基层干部,以人为镜、以案说纪、以物施教,全年共开展廉政教育365场。依托虎头山红军烈士陵园等红色基地,利用国庆、元旦等节假日,组织10000余名党员干部到烈士陵园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烈士纪念馆、重走长征路、看红色影片,举办“唱红歌”歌咏比赛、演讲比赛,开展“红色廉政”文化研讨活动,征集红色文章、诗词、画作100多篇(幅),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荣贪耻的道德观念。通过“宣威发布”、“掌上宣威”微信公众号以及“云南通·宣威”党政客户端等媒体发送廉政简讯、警示案例、示范典型等内容,让廉政教育以快捷、直观的方式进入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共发送各类微信信息360余条、短信2000余条。
打好“预防针”,防患未然。协调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营造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大督查”格局,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处理。以“一问题一清单一本帐”,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市共查找“不作为、乱作为”典型人员170名,制定教育惩处方案114个,整改措施613条;共查找“不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327个,制定整改方案67个,整改措施974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与重点督查、“督事”与“督人”相结合等方式,对109支驻村扶贫工作队547名干部在岗情况、履职情况、工作保障等进行专项检查,点名道姓通报23名不在岗干部,调整撤换12名履职不到位的干部。紧盯工作台账确定的目标任务,实行月亮黄牌、季亮红牌制度,按照任务清单和量化标准,重点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事项决定、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共开展综合督查10轮,专项督查11次,发出督查专报21期,对16个单位亮红、黄牌。完善畅通“五级联动”群众诉求机制,积极受理群众合理诉求,受理群众诉求8275件,办结8264件,办结率达99.9%。
用好“执纪剑”,切除病症。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深化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信访等执纪执法机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与相关司法、执法单位案件线索互移。从纪委、法检、财政等部门遴选业务骨干,建立30人“办案人才库”,增强快速突破案件和综合分析案情、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制度漏洞的能力。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理念,抓住“三类人”,紧盯“三个重要节点”,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各个环节,都以纪律为尺子进行衡量,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6年,全市共执纪审查9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9人,其中党政纪轻处分 73人,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 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