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洱源县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为抓手,持续刹风整纪,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深入开展,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明察暗访常态化规定和领导干部约谈制度2项规定,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部门、关键人员,围绕值班纪律、公务接待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156人次,约谈相关责任人18人,推动干部作风常态化监管。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各级领导班子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扎实进行整改。认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对3名党员干部予以谈话函询并责令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作深刻检查,给予党纪轻处分8人。
持续推进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深化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完成90个村(居)委会财务审计“全覆盖”,对发现的41条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共立案查处3件4人,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约谈村组干部80人次。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六个严禁”要求的1名党员干部予以谈话函询,责令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综合运用专项监察、重点项目跟踪督查等措施,分阶段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为官不为”等行为,认真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
切实维护广大群众正当权益。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推荐500名评议代表对31个县级行政机关和8个公共服务部门作风建设进行评议,对2015年评议排名靠后的3个公共服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切实发挥“两个平台”作用,通过“五级联动”信息平台解决群众诉求4638件,满意率100%;通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监控资金5519万元。(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