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17-01-03 07:35:27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全县廉政风险“防得住、控得严、管得久”。

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明确一把手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针对各自业务工作特点,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全县87名党政“一把手”排查出岗位风险点286个,制定防控措施312项。

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通过组织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文件、党纪政纪规定,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增强危机意识、进取意识和廉政意识。发挥家庭廉政“贤内助”作用,通过谈心家访、致家属信函等方式,主动加强与党员干部家庭的联系沟通,让家属了解廉政准则、法纪条规,充分发挥家庭把关监督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县纪委和县妇联等群团组织共开展2次“贤内助”家庭助廉活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活动3次,共有312名领导干部家属受到教育。

提升廉政风险防范日常管理。坚持以廉政教育、诫勉谈话、人文关怀为主要措施,坚持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夯实廉洁思想基础。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下基层讲廉政党课96人次,4100余名基层党员干部受到廉政教育。通过廉政短信平台向全县5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7200余条;先后对68名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36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6人次,谈话函询53人次,问责谈话14人。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21批次,12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教育;组织开展以案说法观摩庭审教育4次246人,突出用身边事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形成有力震慑。

发挥信访渠道的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接访、下访活动,以集中处理信访问题为切入点,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部门教育管理部署、措施,更加全面的解决队伍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使接访、走访和下访真正成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助推器”。(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