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7-01-02 08:30:2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景洪市纪委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全市纪律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坚持抓早抓小,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级党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紧盯时间节点,坚持抓早抓小,有力遏制“四风”问题蔓延、营造风清气正从政环境;要开展廉洁宣传教育,采取专题学习和载体、媒介相结合等形式,将学习党纪党规和节庆假日相关纪律规定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接受监督,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严明纪律规定,划清纪律底线。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和省州关于严禁发送和接受“红包”等相关纪律规定,并结合单位、部门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措施规定,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做到“九个严禁”,着力将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

加强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 。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专责监督的责任。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盯违规大吃大喝、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贴或福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创新方式。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牵头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要明确任务。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对各乡镇、农场、街道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管理联系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各乡镇、农场、街道负责组织对本地本部门的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

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曝光力度。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严查快处,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