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坚决的态度、高压的态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案调查218件23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1人,其中县处级11人,乡科级39人。
加强乡镇基层纪律审查工作,面对面培训基层党员干部900人次,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166件。加大对县区、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督查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深入到各县区、乡镇(街道)督促指导纪律审查工作,加强基层执纪审查工作,消除执纪空白。全市65个乡镇(街道)纪委都有了自办案件,共办理案件102件108人。
市纪委对各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市纪委组织督查组,深入到各县区、乡镇督促执纪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切实打通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和防止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4件27人,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增强获得感。(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