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陆良县成立5个检查组,按照每月开展一轮的要求,坚持聚焦核心、紧盯问题,深入基层、融入群众,以专项纪律检查保障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聚焦核心“把脉会诊”。明确工作对象、方式和内容等关键要素,确保专项纪律检查有的放矢、直指核心。对象不放空。
把2016年计划脱贫出列的6个贫困村、1280户贫困户4800名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对象,对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实行每轮必查,同时对每个乡镇(街道)的1到2个非贫困村实行随机抽查,确保检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实现重点人群全覆盖。方式不走样。检查组以重点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现场核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灵活运用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和开座谈等方法,开列问题清单,下达整改意见,并做到提出问题有根据、检查工作有痕迹,真督实查、务求实效。内容不变味。紧紧围绕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增收的目标,紧扣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和资源调配等重点环节,围绕脱贫攻坚过程中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等5个方面16项具体问题开展检查,严防“数字脱贫”和不正之风。
紧盯问题“对症下药”。突出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贯穿于纪律检查始终,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健康有序推进。一是深入开展问题查找。围绕检查内容,通过由下而上倒查的方式,认真开展检查,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开列清单,并由被检查对象逐条签字确认,力求问题真实有效。二是针对问题“开方治病”。对发现的问题,通过检查组现场告知和县纪委下发督查通报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的整改责任清楚、措施有力。三是狠抓落实保实效。对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管理,通过“回头看”和被检查单位报告等形式,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完成一项,注销一项,确保重点问题持续发力,一般问题限时整改,细微问题立行立改。今年以来,共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4轮,先后深入75个村(居)委会,入户走访1000余人次,电话调查300余人次,发现问题39个,另对30余个问题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共下发督查通报4期、印发专项纪律检查报告1份,提出整改意见42条,有效遏制了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
从严执纪“猛药去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十个严禁”专项整治和侵害群众身边利益专项整治,以最严肃的监督执纪,最严厉的责任追究,着力发现和查处脱贫攻坚过程中工作不实、对象不精准、刁难群众、侵占扶贫物资、以权谋私、挥霍浪费和“数字脱贫”的行为,以及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确保对责任担当常抓不懈,群众身边的腐败无处遁形,形成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截止11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12件13人,其中开除党籍4人;在全县开展扶贫典型案例通报3次、负面典型案例集中学习1次。
深化成果“固本培元”。专项纪律检查通过督促、检查、指导脱贫攻坚各个环节工作,惩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促使各单位压实责任、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基础牢、创新强、质量高。一是以压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强化履职担当。综合运用一案双查、谈话函询、意见反馈和督查通报等手段,督促被检查单位尤其是“一把手”自省自警,切实承担其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扶贫工作深入研究、科学部署、细化分工、狠抓责任,形成层层传压力、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以完善制度为支撑,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检查,督促被检查单位完善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等方面规章制度,细化了各个环节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责任追究事项,并形成了乡镇(街道)纪(工)委定期检查、每月汇报、适时通报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形成了制度管人、按章办事和依规用权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