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塔区纪委抽调人员组成5个考核组,根据年初制定的《红塔区乡(街道)纪(工)委书记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及2016年度工作量化考核要求,对11个乡(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工作进行了年终量化工作考核。
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围绕组织领导、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和民主评议四个方面进行。其中组织领导包括班子健全、机构健全、自身建设;工作业绩主要依据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监督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包括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和问题线索处置、加强效能建设以及纠风和源头治腐等方面的考核;工作作风包括按要求参加会议、培训,按时限要求上报材料、服从调配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方面;民主评议由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各室主任、派出纪工委书记等进行分值测评。
检查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半年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督查主要是由区纪委监察局、各委部室通过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个别谈话、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了解掌握乡(街道)纪(工)委书记履职的有关情况。半年检查是指对乡(街道)纪(工)委书记工作运行情况、履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该项检查可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一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检查结果与日常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年度考核主要采取集中考核方式进行,由各乡(街道)纪(工)委纪(工)委书记、纪检专干携带考核所需资料、台帐等到区纪委进行考核,如需延伸检查,各考核组可自行安排。
量化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乡(街道)纪(工)委书记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考核成绩排名前三位的,优先推荐区委作为评先、评优、交流、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给予诫勉谈话;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建议区委给予调整或免职处理。
通过量化考核,进一步加强了对乡(街道)纪(工)委书记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了基层纪(工)委书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对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创新能力和担当精神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何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