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截留捐款引民怨 唯有处分来买单

发布时间:2017-08-29 07:43:41   来源:楚雄州纪委

“捐款本是我发起的,期间也有村干部提醒我尽快兑现给受灾户,可我却对这笔钱动了歪心思,企图蒙混过关,以为时间拖久了大家自然也就忘记了,结果引来了民怨,侵害了群众利益,真是悔不当初啊。”牟定县新桥镇新桥村委会王家村党支部书记王某荣在接受组织审查时愧疚地说。

经查,2014年2月26日20时许,牟定县新桥镇新桥村委会王家村施某某户因电线老化,引发火灾,造成施某某户和相邻1户农户住房严重烧毁。时任王家村党支部书记的王某荣牵头组织村委会“四职”干部、王家村村民、个体私营老板等爱心人士捐款2336元,捐款情况由王某荣负责收款记录并进行粘贴公示。公示结束后,王某荣并未将捐款交给2户受灾户,而是将捐款私自截留装进自己的腰包,直至案发才兑现。

2016年7月11日,王某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捐款本是爱心人士扶贫帮困的善意之举,身为村干部的王某荣竟然肆无忌惮地将黑手伸向受灾群众的“救命钱”,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还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百代兴盛依清正,千秋基业仗民心”,只有正风反腐,打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最后一公里”,使党的各项好政策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牟定县纪委  李海燕  王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