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通报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8-18 07:28:38   来源:临沧市纪委

日前,临沧市纪委通报了1起在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中,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2016年4月至10月,永德县大雪山乡曼来村委会原主任罗太荣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挥霍群众建房资金177.11万元。罗太荣受到取消中共预备党员资格的处理,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永德县纪委对大雪山乡党委、纪委和曼来村“两委”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对落实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

大雪山乡党委及曼来村“两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大雪山乡党委未按规定认真审核把关拨付曼来村建房补助资金,资金拨付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没有按要求建立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机构和相应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村“两委”干部疏于管理,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缺失,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永德县纪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问责:大雪山乡党委受到通报问责;时任大雪山乡党委书记周玉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时任大雪山乡党委副书记、代理乡长郑建鸿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时任大雪山乡政府副乡长鲁正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大雪山乡政府工作人员杨永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曼来村党总支书记张应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任曼来村委会副主任杨先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雪山乡纪委及曼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大雪山乡纪委未采取有力措施对大雪山乡2016年执行脱贫攻坚纪律进行监督,未按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监督责任不落实,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永德县纪委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进行了问责:大雪山乡纪委受到通报问责;时任大雪山乡纪委书记李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时任曼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普发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罗太荣挪用群众建房资金一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临沧市发生的一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扶贫领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倒下的是党的干部,损害的是群众的利益,影响的是党的形象。也表明了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严肃追责问责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保持高度警醒,切实引以为戒;要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扛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