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7-06-19 07:28:51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日,红河州纪委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经查,永宁乡法衣村委会大中寨村原党支部书记、小组长陶永兴长期侵占群众低保金和养老保险金。2010年10月至2016年12月,陶永兴违规领取本村村民陶某明一户3人低保金19383元占为己有。2011年7月至2017年1月,陶永兴先后共8次冒领本村村民陶某仙的养老金5020元占为己有。2012年5月至 2017年1月,陶永兴在本村村民张某英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共7次冒领张某英的养老金3930元占为己有。2017年5月18日,陶永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