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发布时间:2017-05-04 07:28:16   来源:保山市纪委

日前,保山市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分别是:

1.隆阳区瓦房乡党西村原副主任周树杨截留、冒领他人低保资金问题。2012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隆阳区瓦房乡党西村副主任周树杨,利用负责农户低保业务的便利,以欺骗的手段截留他人低保卡并冒领他人低保资金共计7100元。周树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隆阳区蒲缥镇黄泥村私自截留、挪用爱心水窑项目资金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资金问题。2014年,隆阳区蒲缥镇黄泥村改变爱心水窑项目实施中的53口爱心水窖补助款66250元用途,用于部分村、组人畜饮水池的维修支出;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资金的使用上,该村将应分配到户(人)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资金43451.55元,用于村组公益事业和其他支出。黄泥村私自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该村党支部书记熊升作为集体决策的第一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施甸县姚关镇姚关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姚关社区第一支部书记谢寿祥等人套取、私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谢寿祥与吴某某等7人套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4000元入村集体法定账簿后进行私分,谢寿祥分得2000元。谢寿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6人均受到相应处分。

4.腾冲市界头镇界明社区原副主任陈立友在危房改造项目中收取农户“手续费”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腾冲市界头镇界明社区原副主任陈立友在危房改造项目中收取农户“手续费”共计24500元。陈立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原支部书记杨家常、村委会主任郑定发、副主任郑周全合伙骗取、私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1年期间,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原支部书记杨家常、村委会主任郑定发、副主任郑周全等3人合伙骗取、私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750元。杨家常、郑定发、郑周全还存在利用个人或他人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杨家常、郑定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郑周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