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7-04-12 07:47:36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期,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顶风违纪的突出问题。现将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姚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晓东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月25日下午,吴东组织县委宣传部13名干部职工,并邀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晓东(原县委宣传部部长)及其他有关单位人员4人春节前聚餐,公款支付餐费1090元。就餐期间,吴东在一名同志告知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依然劝酒、压酒,致该同志身体不适就医,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2月13日,吴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参加就餐人员共同承担就餐费。

2.南华县北城小学校长李永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李永富在担任南华县北城小学校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套取食堂资金119978.52元私设“小金库”,其中51040.00元用于发放给职工津补贴。2017年1月16日,李永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南华县龙川小学校长周国信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周国信在担任南华县北城小学校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套取食堂资金117150.35元私设“小金库”,其中51845.00元用于发放给职工津补贴。2017年1月16日,周国信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楚雄市吕合镇中心小学红武完小校长朱国喜违规举办乔迁宴收礼问题。2016年12月5日,朱国喜向吕合镇中心小学党支部报备后,于2016年12月24日在吕合镇吕合村委会马家巷二组举办乔迁宴14桌,违规收受非亲属所送礼金1400元。鉴于其在组织调查核实期间,主动将违规收受的1400元退还了送礼人。2017年1月23日,朱国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楚雄市吕合镇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兼出纳罗永成违规举办乔迁宴收礼问题。2016年12月5日,罗永成向吕合镇中心小学党支部报备后,于2016年12月22日在吕合镇回龙村委会五庄梅村一组8号举办乔迁宴18桌,违规收受非亲属所送礼金8330元。鉴于其在组织调查核实期间,主动将违规收受的8330元退还了送礼人。2017年1月23日,罗永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楚雄市吕合镇中心小学教师苏应贵违规举办乔迁宴收礼问题。2016年12月16日,苏应贵向吕合镇中心小学党支部报备后,于2016年12月24日在楚雄市吕合镇钱粮村委会清源哨本宅举办乔迁宴12桌,违规收受非亲属所送礼金1900元。鉴于其在组织调查核实期间,主动将违规收受的1900元退还了送礼人。2017年1月23日,苏应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武定县环州乡计生服务中心原主任杞爱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2月,杞爱明在担任环州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将收取的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款、社会抚养费和房租费等收入122760元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支出和发放中心职工、八个村委会的计生宣传员下村补贴、加班费、奖金、办公费、就餐费、过节费等94314.9元,其中,杞爱明本人领取8950元。2017年2月16日,杞爱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收缴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