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纪委通报3起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

发布时间:2017-01-26 11:20:25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严防节日期间“四风”反弹,近期,大理州纪委通报了3起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

1.鹤庆县金墩乡人民政府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2年11月至2013年7月,金墩乡人民政府私设“小金库”,使用工作经费向职工违规发放补助9.04万元,原乡党委书记李玉龙4次领取0.6万元,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高宏天6次领取0.85万元。2016年6月3日,鹤庆县纪委给予李玉龙和高宏天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剑川县老君山镇建基村委会违规发放电话费补助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建基村委会违规给村委会干部发放电话费补助1.88万元,原村党总支书记赵玉宝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2月8日,剑川县老君山镇党委给予赵玉宝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洱源县邓川镇旧州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8月,旧州村委会违规给村委会干部发放津补贴5.68万元;2013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节期间,村委会违规给村组干部发放香油、月饼等福利,合计1.99万元。2016年10月18日,洱源县邓川镇党委给予旧州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必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总支副书记杨继红、村委会副主任李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泽伟、村农经员李学文、村妇女主任杨锡丽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