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魔压不垮的纪检卫士——记陆良县纪委案管室主任彭健洪

发布时间:2017-03-31 07:31:49   来源:曲靖市纪委

彭健洪在起草谈话方案

鼻梁上架着750度高度近视眼镜,右眼已近失明;身患强直性脊柱炎,指关节和脊柱已变得有些僵硬而且弓形……就是这样一个常人眼中貌似弱不禁风的“书生”,十多年来,先后查处村两委、乡镇站所、教育领域、企业改制、乡科级领导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集体资金、失职渎职案上百件,其中大要案70余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余万元。他,就是现任陆良县纪委案管室主任彭健洪。

彭健洪,中共党员,男,汉族,陆良马街镇人,大专学历,1966年2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4月从陆良县马街镇政府调入陆良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历任县纪委纪检室副主任、案审室副主任、案审室主任、县监察局副局长、县纠风办主任等职务。

坚持原则,勇做正风肃纪的“打铁汉”

多年来,彭健洪始终按照“不查案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案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参与查办案件工作。

2004年,在查处马街镇某中学案中,彭健洪顶住多种关系的压力,仍坚持原则,历时60多天,认真带领调查组人员,深入细致寻找违纪点位,有效发现其违纪行为,给予校领导3人党纪处分,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45万元。自2006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违纪案件205件,给予210名领导干部党政纪处分,无一起申诉败诉案。

在委局领导的重视下,彭健洪带领案审人员积极探索,以乡案县审为基础,在全县推行片区审理违反党政纪案件制度和抗辩制审理。自2007年7月1日以来,全县共开展片区审理58次,审结违纪案67件。通过片区审理,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全县量纪的平衡性,体现了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达到“三个平台、四个有利于”的目的和成效。2011年,他又在全县推行案件审理抗辩制,以充分保障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益。该制度的推行,得到中央、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同时,在全市率先推行简化涉刑案件的办理程序,较大地节约了办案成本。

针对每一起违纪案件,他都做到认真总结、深刻剖析,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从源头防止腐败的纪检监察建议。自2006年以来,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9份。先后对原县委党校副校长参与赌博案、北辰中学校长诽谤他人案、某乡镇副镇长驾驶公车肇事案、两个乡镇副镇长拉票贿选案在全县进行通报,切实收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惩处成效。

勤奋工作,甘做忠于职责的“守护者”

多年来,彭健洪在扩大内需项目建设、中小学危房建设、廉租房建设、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抗旱救灾、环境污染整治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中,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发现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通过监督检查,较好地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及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中,他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严把“六关”,认真开展案件审理。在整理案件审查中证人证言、被调查人员的辩解材料时,经常连续工作四五个小时,认真记录、准确定性,恰当量纪。对于证据不足的,勇于坚持原则,提出不同的意见进行补充调查,完善证据材料,从而提升了办案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现时和历史的检验。2014年,在查处三岔河镇某站所案中,他不顾自己右眼看不见亮光,仍带领调查组人员,无论是周末,还是夜晚,深入群众中调查走访,历时100多天,查处有关人员挪用、私分、贪污公款等行为,给予直接责任人2人党政纪处分,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4万余元。

在全县开展“作风转变年”、“作风改进年”等作风建设活动中,他作为“作风办”督查组组长,认真组织开展作风专项督查51次,敢于较真、碰硬,有效推进全县作风建设。

遵规守纪,争做忠诚为民的“纪检人”

彭健洪始终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诺言,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学习、遵守党章,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捍卫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他不顾身体状况的虚弱,始终一如继往的以高质量、高规格为标准,以务实的精神状态,较好完成组织和委局领导所交办的工作任务。他始终把群众利益高于一切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积极为群众服好务,真正做到一名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

铁骨铮铮肃贪腐,不畏病魔勇担当。在这个反腐倡廉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彭健洪用勤奋诠释服务宗旨、用忠诚履行光荣使命、用顽强意志和乐观精神与病魔作斗争,用实际行动树立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不畏邪恶的良好形象。2012年,被曲靖市纪委评为查办案件先进个人;2014年,被曲靖市委、市政府评为“作风转变年”活动优秀个人;2015年,被陆良县委评为道德模范;2016年,被曲靖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陆良县纪委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