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创新综合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7-12-19 08:25:34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实施综合派驻监督体制改革以来,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各种工作机制,创新综合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畅通工作协调沟通渠道,为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职责打下良好的基础。

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一是加强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机关纪委建设,将机关纪委作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与纪检组的日常工作联系。二是建立纪检组重点联系人制度,明确2名副组长为联系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的具体负责人,形成高效顺畅的联系机制。三是建立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沟通会商制度。纪检组负责人与省工商局党组和省质监局党组负责人或者机关纪委负责人,原则上每季度沟通会商一次。四是沟通会商确定的事项,由纪检组相关内设机构与省工商局机关纪委和省质监局直属机关纪委分别负责落实。

建立重要会议参加列席机制。一是驻省工商局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者列席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省工商和质监工作会议、民主生活会议、述职述廉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和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会议。二是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召开上述会议,应当将会议通知抄告纪检组。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派有关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会议。三是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印发的相关会议纪要于5个工作日内抄送纪检组。

建立干部动态监督机制。一是根据有关规定,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管理的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应当在提交会议研究前书面征求纪检组意见。评选省级以上(含省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和评定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应当先征求纪检组意见,再按程序征求省纪委意见。二是驻省工商局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管理的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就处级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一般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三是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任命处级干部时,应当及时将职务任免通知抄送纪检组。四是干部名册和处级干部任免审批表更新后,应当及时将复印件报送纪检组。

建立财务资产管理监督机制。一是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严把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关口,防止出现漏洞。二是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围绕财务运作和资产管理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

建立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机制。一是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向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在省工商局、省质监局门户网站设立举报专栏、开通举报邮箱,及时接受信访举报材料。二是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要将纪检组有关人员联系电话列入常用电话表、通讯录等联络方式,向本部门干部职工公开。三是省工商局党组、省质监局党组收到反映本部门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舆情等材料及问题线索时,要及时转送纪检组,纪检组按照工作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收到反映本部门科级及以下干部信访举报材料及问题线索时,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主要内容摘录抄送纪检组,并将最终的具体处置情况报送纪检组。四是驻省工商局纪检组收到反映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信访举报,要及时转送省工商局机关纪委、省质监局机关纪委办理。必要时,纪检组也可以直接调查。五是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对信访举报材料及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帮助纪检组了解、掌握具体情况。

建立廉政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一是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开展廉政谈话和约谈,主要有责任传导谈话、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二是谈话和约谈的主要对象包括省工商局、省质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归口管理的社团组织负责人、秘书长等人员。三是谈话和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四是对新任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五是对有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以及对有信访举报经调查属于轻微违纪未达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促进责任落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建立定期走访工作机制。一是驻省工商局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参与省工商局党组、省质监局党组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二是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定期走访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全面听取干部群众意见,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收集和指导处置有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分析改进自身工作。

建立工作信息报送机制。一是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要及时报送纪检组。遇到党风廉政方面的重要情况,要随时向纪检组报告。二是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部署、工作措施,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有关体制机制建设和制度创新情况;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案件管理有关数据等情况。三是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四是纪检组要明确专人负责汇总报送工作信息,对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的亮点工作及其他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省纪委。

建立业务指导和监督机制。一是驻省工商局纪检组采取专项检查、专题调研、政策解读等方式,对省工商局机关纪委、省质监局机关纪委和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是驻省工商局纪检组要推动省工商局、省质监局通过配置专职纪检干部、调剂充实人员、落实承担纪检工作机构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三是驻省工商局纪检组通过集中培训、组织自学、岗位锻炼、跟班学习、抽调人员参与办案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机关纪委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张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