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专题研究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5 08:13:26   来源: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

12月9日,省公安厅党委召集全省各州市公安局长、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强全省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学习研究。

会议认为,全省公安机关必须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政治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公安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建警。坚持“公安姓党”,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推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为抓手,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根本导向,压实治党管警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拉紧全省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明责、督责、述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链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扣不落实的事,狠抓不落实的人,敢于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服务公安中心工作的根本职能,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质量和水平。紧扣公安“安边稳藏,禁毒反恐,打、防、管、控体系建设和内部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等重点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筹纪检监察、勤务督察、审计、巡察、人事、信访等部门的监督力量,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形成监督合力。要牢牢把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根本任务,不断强化突出问题治理。以钉钉子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厅党委的具体规定。狠抓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坚决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探索建立网上廉政教育展馆,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筑牢领导干部和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