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文件精神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发布时间:2017-11-17 08:26:01   来源: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

11月15日,省公安厅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两个重要文件,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是党的十九大闭幕后,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向全党全国释放了强烈信号,为我们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核心、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全省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坚决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省公安机关要自觉向党中央对标看齐,以《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为表率,以钉钉子精神更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公安厅机关要坚持以上率下,进一步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坚决同一切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要高举巡察利剑,加强内部监督,严肃执纪问责,不断把全省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会议要求,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服从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省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始终牢记公安机关和公安现役部队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和“枪杆子”,也是党的核心手中的“刀把子”和“枪杆子”这一政治属性,自觉在讲政治、守规矩方面带头做好表率。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全党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深刻认识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最根本的政治原则,深刻认识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和权威,坚决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命令和指挥,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打造纪律严明的云南公安铁警队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起,在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上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在履行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等方面下苦功、求实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严管厚爱、治病救人,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惩治公安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驰而不息地把纪律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切实打造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新时代云南公安铁警。三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推动云南公安跨越发展。全省公安机关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跨越发展作出的指示精神和省委动员令的要求,对标全国先进、着眼能力提升,在强措施、补短板、创一流上下功夫,全力落实省厅党委“警务实战创一流、跨越发展勇争先”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努力在为全省跨越发展保驾护航的同时,实现云南公安跨越发展。(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