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到红河州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7-11-09 08:53:22   来源: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近日,驻省财政厅纪检组深入红河州蒙自市、金平县、个旧市、建水县,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基层财政所建设等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紧盯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体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二是基层乡镇财政所扶贫资金管理情况,包括专款专用、拨付资金的规范操作审核程序、拨付资金的及时性、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及档案管理情况;三是扶贫资金的发放、拨付及使用情况,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情况,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及对发现的违规行为的处置情况。

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蒙自市、金平县、个旧市、建水县财政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准确把握政策。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全力以赴为完成全面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实基础和重要支柱。二是精准发力,群策群力推进重点扶贫项目建设。把扶贫项目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着力做到有项目抓紧开工、抓紧实施,加快项目进度,谋划好的项目早开工,开工的项目早完成,完成的项目早见效。三是创新机制、提高效率,巩固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成果。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统筹力量形成最大的支持效应,按照“该保留的保留、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原则,科学合理地对涉农资金进行清理、归并,抓紧制定整合后的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做好贫困人口医疗、教育、基本生活、产业发展等后续保障措施。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综合施策,助力脱贫攻坚。加大对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的跟踪检查力度,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架起扶贫领域的“高压线”,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置,同时要提高财政扶贫项目实施的透明度,发挥社会基层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五是加强教育管理,永葆财政干部廉洁自律形象。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忠诚于党、清正廉洁、勇于担当,忠实履行好财政监管职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确保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驻省财政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