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近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我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
省财政厅要求全省财政系统切实要增强责任意识,针对迟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数额较大,相关主管部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存在滞留和安排使用不精准、不规范,以及项目绩效不能有效发挥等问题,重点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县级结转结余资金重新分配机制落实情况、2017年后形成的结转结余率是否控制在10%以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情况等六个方面,按照本级全面检查,下查一级或直接延伸检查乡镇的办法,全面开展监督检查。(赵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