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安排部署国庆中秋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27 10:30:43   来源: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国庆中秋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强化“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工作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着力从抓好节前教育、履行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执纪必严等5个环节入手,认真开展纠正“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把全面从严贯穿于狠抓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中。

通知要求,要抓好节前教育,明确纪律底线。全厅各级党组织要紧盯中秋国庆节点提早介入,认真开展一次节前教育,组织本处室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全省节庆假日“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厅机关纪委将提前发出廉政提醒函和提醒短信,并组织全厅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要履行“两个责任”,认真自查自纠。全厅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作风纪律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微杜渐,确保把苗头和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各级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和纪检委员(纪检联络员)要在9月20日前带队对本处室本单位作风纪律建设和纠正“四风”问题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检查。紧盯“四风”新动向、新变化,由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处、人事处、审计处组成3个检查组,分别于9月25日前和10月9日当天,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情况,节前教育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节日期间执行纪律情况,以及节前节后人员到岗在位情况和请假报备制度落实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纪律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畅通信访渠道,自觉接受监督。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纪委,以及厅信息技术处和省委省政府信访局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发现苗头隐患或涉及省政府办公厅的舆情反映,要及时向厅党组报告,主动应对、及时处理,防止引发负面炒作;中秋、国庆期间,厅机关纪委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并确保举报电话畅通,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及时回复,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要坚持执纪必严,严肃责任追究。厅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要找准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盯住不放、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魏建民  赵琳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