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研究制定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9-06 07:45:01   来源: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近日,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制定出台《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关于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方案》。进一步明确对综合监督单位脱贫攻坚职责任务,层层压实监督责任,助推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

方案突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 把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大局联系起来,站在讲政治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着眼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伴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四学习四搞清”(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脱贫攻坚重要战略思想和对云南发展的指示,进一步搞清必须打赢脱贫攻坚“硬仗”的政治要求;学习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形势的分析判断和采取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搞清综合监督单位担负的脱贫攻坚具体任务和落实情况;学习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任务和王岐山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搞清如何发挥推动解决脱贫攻坚有关问题的监督“探头”作用;学习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和陆俊华同志的要求,进一步搞清如何种好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田”),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要求,与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联动,每年重点选择综合监督单位的5至6个,进行“地毯式”检查,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干部纪律作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逐一实地察访所有扶贫项目、逐一梳理明细所有资金流向,逐一调查核实所有问题疑点,把问题一项一项核查清楚,一项一项纠正到位,确保9家综合监督单位挂联点及其135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5766人贫困群众如期脱贫,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如期实现综合监督单位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方案明确紧紧围绕努力提高敢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敢于触碰矛盾、揭露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的能力“三种能力”抓落实;紧紧围绕贯彻“五项工作机制”抓落实。一是“线索排查机制”,建好“四项”制度。以及时发现问题为目标,建立综合监督单位定期上报问题线索制度、建立问题线索联动排查常态化制度、建立问题线索直报点制度、建立纪检组两级线索排查制度。二是围绕贯彻“线索移交机制”,抓好“三个”环节。坚持归口管理,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抓好线索分类汇总、抓好线索对口报送、抓好线索登记归档。三是围绕贯彻“线索处置机制”,严肃“两项”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纪律为准绳,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办要求,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置综合监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严肃“快查快处”工作、严肃“督办、交办、转办”工作。四是围绕贯彻“问责追责机制”,追究“三类”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用好问责“利器”,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失职失责导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责。追究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的责任、追究连带责任。五是围绕贯彻“报告通报机制”,释放“从严”信号。按要求每半年(6月底和12月底)向省纪委报告一次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每月报送问题线索排查、移送、处置、问责等统计情况,每季度总结分析问题线索排查、移送、处置、问责等情况,及时向综合监督单位通报,点明综合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如有涉及综合监督单位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每季度向综合监督单位通报曝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认真收集各地查处通报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每半年汇编一册,印发综合监督单位开展学习教育,予以警示。

方案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素质。纪检组全体干部要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想问题、做事情,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高度,旗帜鲜明地按党章办事,以党中央脱贫攻坚要求为尺子,实事求是,敢于碰硬,维护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严肃性,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刹风整纪,形成务实高效的监督执纪工作机制。二要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把综合监督单位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通过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实现精准监督、严格执纪、铁面问责,督促各单位对照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着眼于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贯彻执行,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落实。三要规范和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对所有问题线索要全面清理,精准甄别,由本组纪律检查室统一管理,统一报送,精准处置。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报告、查处以及督办、交办、转办等专项工作台账。四要强化自我监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接受农村群众监督,争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标杆。要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同时,精准完成“挂包帮”任务。(魏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