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十条措施认真贯彻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交流汇报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7-09-05 07:40:21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近日,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制定印发了《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提出10条工作措施,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2017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交流汇报会和部分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精神,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是坚持原原本本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把握讲话的核心思想、时代背景、思想精髓、理论渊源、实践基础、主要内容,深刻领悟吃透其中的内在逻辑,把单纯的读书学习转化为内在理解,做到融会贯通。二是注重学习的具体化、精准化,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工作、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三是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一个思想宝库,从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答案,以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习贯彻中推动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解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安排。一是学习贯彻好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为“纲”,以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情为“目”,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在对照比较中寻找差距,抓住重点,一抓到底,坚决把全会部署的工作一项一项抓出成效。二是学习贯彻好中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把脱贫攻坚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学习中纪委、省纪委狠抓工作落实的韧劲,坚决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做到位。三是学习贯彻好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化政治巡视,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联系纪检业务和当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学习教育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通过学习教育来推动工作开展,以纪检工作的成果来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督促落实工作。认真抓好巡视整改,确保“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督促监督部门严格落实省委整改方案的“规定动作”,协助监督部门党组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尤其是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尽快取得实质性效果。抓好纪检组内部的整改,认真整改省委第九巡视组《关于巡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解决基层一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中之重,把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政治性强、关乎大局的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来抓。按照《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和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规范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工作机制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推动责任落实,严惩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加大干部纪律作风考核问责力度,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工作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进一步强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执纪审查的重要意义,惩治腐败这一手在任何时候都要硬。进一步抓紧对巡视移交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决不放过任何疑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继续突出重点人、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加强线索排查处置,重点查处对改善政治生态有震慑、促进作用的典型案件。坚决杜绝人为减弱反腐力度,围绕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要求,积极做好案件查处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科学理解并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不片面追求和人为设置“四种形态”之间的数字比例,重点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进一步严格谈话函询标准。

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边整边犯,督促开展反“四风”情况重点抽查和专项调研。加强对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的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顶风违纪行为。对“小金库”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复核,做好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复核情况。强化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的有效监督,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建立由纪检组组务会听取领导干部廉洁回复意见和专题研究反馈意见的工作机制,强化集体把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进一步强化综合派驻监督。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组工作。强化派驻监督,提高监督能力,敢于严格监督,善于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真正把“探头”的作用发挥出来。提升监督质量,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方案、规范监督流程、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效果。进一步完善与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联系机制,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综合监督工作意见》《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配置规定》和《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规定,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及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纪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提高效率,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实效,防止纪检工作出现“真空”。

进一步强化规范化管理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共云南省纪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加强纪检规范化管理建设,找准各单位、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强化具体整改措施,加强制度管控,强化信访举报件管理,完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坚持案件集中会审,以程序的合规合法保证处理结果的正确。

进一步强化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强化政治意识,做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纪检人;强化大局意识,做服务中心、心系发展的纪检人;强化学习意识,做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的纪检人;强化规矩意识,做遵纪守规、严格执纪的纪检人;强化责任意识,做担当有为、廉洁奉公的纪检人。要加强纪检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着力锻炼和培养纪检干部,提升干部素质,优化干部结构。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选拔任用纪检干部。从严从实监督管理纪检干部队伍,严防“灯下黑”,对不敢担当、不想监督、不愿负责的及时调整撤换,对失职渎职、违反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张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