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

发布时间:2017-08-23 07:45:33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相关领导及时带领检查组,分别深入到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扶贫挂钩点江城县和宾川县,紧紧围绕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要求,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纪律检查。

检查“两明确”情况。一是明确“两不愁、三保障”是否落实到了每村每户。重点检查现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是否达到不愁吃、不愁穿标准,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是否得到保障;已经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是否按规定程序正常退出。二是明确扶贫的责任人、责任单位是否认真履责、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重点检查部门扶贫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工作作风是否严实;驻村扶贫工作队、挂包帮单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进村入户帮扶工作是否到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检查“三到位”情况。一是精准识别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贫困对象错评、漏评和错退、难退等问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程序精准识别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贫困对象是否按程序纠正、退出;是否存在对贫困对象退出、识别走过场、把关不严、档案资料不规范、信息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二是执行政策和措施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有没有实施一户一策、一人一法的扶贫措施;重大脱贫建设项目、重点工作任务是否存在虚报虚列、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实施和工作不能按计划进度推进等问题。三是脱贫实效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有搞突击性的临时“大输血”“数字脱贫”等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层层加码、形象工程、“被脱贫”等问题。

检查“四不准”落实情况。一是不准挪用套取、挤占、截留、挥霍扶贫资金。重点检查责任部门是否存在违规滞留、截留资金问题;脱贫项目实施单位有无挤占、截留、挪用、挥霍、骗取、套取建设资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为他人谋取利益,搞权钱交易,收受财物等问题。二是不准优亲厚友、假公济私、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刁难群众、加重贫困户负担。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政策红线意识淡薄,易地搬迁等政策随意变通走样、加重群众负担等问题;是否存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等问题。三是不准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重点检查是否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具体研究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实;是否了解熟悉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和决策部署、目标要求;是否存在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是否存在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四是不准推诿扯皮、耽误工作。重点检查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扶贫政策落实是否到位,责任单位是否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是否到岗到位;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造成扶贫工作目标不能完成等问题。(张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