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知道村委会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在村里开展了哪些扶贫工作?组织实施了哪些扶贫项目?家里得到了哪些扶贫政策的帮助?”这是西畴县董马乡纪委利用精准扶贫大数据在抽查么铺子村委会坝尾村小组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时询问村民陈清洪的一个情节。针对脱贫攻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监督难度大的实际,建立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以网站、手机APP等载体,由省纪委牵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纪委联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地生根,实现了抽查检查、帮扶管理、督查工作、项目资金监管、通报曝光“五个常态化”。
抽查检查常态化。为确保精准扶贫正处全面落实,精准脱贫成效真实可靠,云南省印发了《关于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全面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要抽查全省贫困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由省纪委牵头协调,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以县纪委为主,由乡(镇)纪委组织人员对抽查对象实地抽查。抽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调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听取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汇报的方式进行。抽查对象从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随机抽取。抽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上旬和中旬开展检查,下旬汇总上报抽查资料。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总,根据部门职责分别移送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帮扶管理常态化。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是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抽查工作对帮扶责任人开展帮扶计划、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要求抽查人员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合影影像资料,于当日通过抽查工作网络系统上报县(市、区)纪委,县(市、区)纪委梳理汇总后逐级上报省纪委。通过平台信息了解和掌握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和干部工作动态,增强跟踪督办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突出督办重点,及时对工作滞后的干部进行约谈,确保了精准扶贫工作按照目标任务、时间节点高效推进落实。截止2017年4月,共抽查扶贫工作队4746个(次),发现问题88个(次),给予通报批评处理5人,对不认真履职的1117名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召回。
督查工作常态化。抽查工作中,着力加强对精准对象识别过程的监督,把扶贫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条件、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及帮扶责任人等信息都录入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扶贫干部和纪检干部通过熟悉村情、社情、人情的优势,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扶贫对象进行筛选比对和核实,对精准扶贫识别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情况以及扶贫户实施扶贫项目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从而实现了民生监督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点对点”监督。
项目资金监管常态化。项目实施单位定期将项目实施图片上传到大数据平台,抽查人员和项目监管人员通过平台进行跟踪监督,利用项目实施图片对扶贫项目点准确定位、全过程监控,随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金物资分配情况,特别是对落实扶贫户的项目资金到户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压缩套取、冒领扶贫项目资金的空间,有效遏制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通过加强监督,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系统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管,打造了一张带“电”的民生保障网,架通了民生监督“高压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通报曝光常态化。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云南省纪委、云南省扶贫办定期通报一批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去年以来,省纪委网站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50批193起,云南省扶贫办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18起,形成有力震慑。自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以来,全省各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抽查县(市、区)607(次)、乡(镇)4515个(次)、村“两委”4666个(次)、扶贫工作队4746个(次)、贫困户11100户(次),发现问题共计501个,已处理302个,问责处理6人。(保剑 贺小林 黄柏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