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外事办公室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强化强化自我约束,夯实廉洁从政基础,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思想教育。年初以来,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集中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引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办党组集体认真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省委《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班子成员进行深刻、广泛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的自觉意识。坚持以“学”促廉,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违法违纪案件问题的通报,汲取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刻汲取白恩培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对八起巡视发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党治党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典型问题通报》《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对曲靖师范学院等七所高校党委进行责任追究的通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严防把制度当做“稻草人”、“纸老虎”的问题发生。
带头遵守廉洁要求。党组班子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决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的要求,坚持从党组书记做起,从党组成员做起,层层引领带动,产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领导干部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深入基层调研坚持轻车简从,遵守各项廉政建设规定,不超标准住宿、用餐,不收受礼品和土特产,不接受宴请。带头遵守《准则》,真正做到“越线”之事不做、非分之礼不收、不明财物不碰、代金券卡不要、是非之地不去,会员卡做到“零持有”。清理纠正了超标办公用房,目前党组班子成员办公用房均低于规定标准。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做到自身正、身边清。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以《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为基本遵循,认真组织好学习、教育和宣传,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使行使权力和工作生活得到有效监督。不断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提升“一把手”接受监督的主动意识和行动自觉,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身体力行,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接受监督,较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办树立了标杆,积极营造出法制办狠抓责任制落实的浓厚氛围。(牛广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