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发改委纪检组:五项措施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7-07-05 07:40:34   来源:省纪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组

7月4日,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召开组务会,集中传达学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的讲话精神,并结合陆俊华书记的讲话要求,提出了5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措施要求。

一是学透精神。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熟悉掌握中央、省有关扶贫领域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方面的政策规定,为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督促落实。要对负责监督的单位扶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贯彻落实好纪检组分别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粮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切实纠正扶贫领域“四风”问题,压实基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三是注重参与。纪检组要积极投身到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的扶贫攻坚工作中,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今年以来,纪检组长带队对文山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行了一季度一督查,深入参与了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抓好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处理问题,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四是紧盯问题。要运用好纪检组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问题线索清单移送办法(试行)》,不断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要充分发挥好纪检组探头作用,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处理扶贫攻坚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到位,为脱贫攻坚提供保障。

五是投身扶贫。纪检组干部要抓好挂钩贫困户的联系入户工作,要根据整体工作安排,轮流、定期对贫困户进行走访调查、掌握实情、落实政策。要切实完成好驻在部门分配的挂钩扶贫工作任务,服从统一安排,种好“责任田”,积极下派扶贫工作队员,深度参与到扶贫攻坚工作,在实践中提高纪检干部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梁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