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给综合监督单位作风纪律建设戴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7-07-04 07:40:29   来源: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注重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着力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治“四风”,持之以恒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努力推动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派驻监督作风纪律建设戴上“紧箍咒”。

坚持把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任务开展执纪审查。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有力武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办事,突出监督执纪的政治性,增强监督执纪的战斗力,努力使禁令生威、铁规发力,形成“常态”。注重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着力防止出现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问题,确保综合监督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将监督执纪重心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管少数”向“管全体”转变、从“被动查”向“主动防”转变,严格按照四类标准,定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坚持做到该谈话函询的就谈话函询,该初步核实的就初步核实,该立案的就立案,该了结的就了结。制定《深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方案》,立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运用“第二种形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运用“第三种形态”,惩戒极少数教育大多数;运用“第四种形态”,坚决纯洁党员队伍。截至目前,共受理处置群众来信来访41件,其中涉及综合监督单位的25件,通过认真审查,了结11件,按干管权限转省纪委信访室2件,正在采用函询进行审查3件,正在进行调查核实9件,立案审查1件;业务范围外16件,均按规定及时进行了转办处理。

坚持把谈心谈话作为发现问题的“探测器”、党员干部成长路上的“净化器”、不托底干部思想作风的“吸尘器”、化解问题苗头的“报警器”。先后与综合监督单位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谈心谈话127人次,基本摸清了各单位管党治党工作面临的问题隐患;先后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8人次;先后函询党员干部14人次、约谈18人次;先后开展批评性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27人次,做到了在党员干部的小问题尚未发展成大问题时,及时拉一把。坚持把针对问题“解剖麻雀”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手段,认真分析信访突出问题和处置措施,认真研究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处置方式,先后召开有关纪律审查情况通报会5次,责成有关党组领导对11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为5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有效解决了部分信访突出问题,强化了对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另外,还坚持把组织开展述廉述责和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分内之事,先后组织584名处以上干部进行了述廉述责,完善了廉政档案,先后严格审查并出具了70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洁意见回复”。

坚持把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方式,及时发现和堵塞综合监督单位执行纪律方面的漏洞。截至目前,围绕防风险、促落实,会同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党委、纪委,开展日常监督检查65次、专项纪律检查9次,发现和督促堵塞工作漏洞48个。通过高密度的预防性监督检查和盯住问题不放的韧劲,综合监督的各单位均先后完善了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努力推动人人查风险、人人知风险、人人防风险;强化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的举措,努力做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细化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努力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加强扶贫攻坚工作中的作风纪律建设,努力做到不断压实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严厉问责确保违纪问题处理到位、扶贫政策落实到底;十分注重深化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特别是在开展“小金库”和“吃空饷”专项整治中,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的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时间节点、政策界限,坚持问题导向,搞好思想发动,推动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态度鲜明地指导省政府驻深圳办和省政府金融办处理了历史遗留问题;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紧盯办公用房超标和个别单位违规发放电话费、通信费、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等问题,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魏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