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向综合监督部门党组通报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7-06-27 07:49:48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近日,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向综合监督部门省质监局党组通报了今年上半年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的工作情况。

通报指出,2017年上半年,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党内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铁还需自身硬,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通报认为,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全体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强化“四个意识”,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确保了中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抓住关键环节,严格履职尽责。做到“四个紧盯”:紧盯主体责任落实不放松,紧盯遵守纪律和作风建设不放松,紧盯重点工作不放松,紧盯执纪审查不放松。2017年上半年,纪检组函询16人,问责单位3个、个人4人,初步核实2件,立案审查6件。二是突破重点难点,积极推进改革。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综合监督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综合监督工作意见》和《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配置规定》,初步建立了新的领导体制和机制,理顺了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工作联系和管理保障等关系。三是以巡视反馈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责任。督促省工商局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定期不定期对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2016年以来,省工商局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分类办理、明确专人、限时整改、定期督查,巡视整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协助配合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质监局党组的巡视工作,督促省质监局党组抓好对所属25个直属事业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四是围绕重点监督内容,采取多形式的监督。在制度制约方面,采取“督促式”监督。督促省工商局党组和省质监局党组印发并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相关制度。在重要环节监督方面,采取“发函式”监督。紧盯时间节点,及时向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党组发出《关于建议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函》《关于建议加强对五一节、端午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部署检查的函》,督促两局党组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面,采取“提醒式”监督。2017年元旦、春节前夕,纪检组致信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倡议加强家庭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教育从机关拓展到家庭,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通报强调,要做好综合派驻监督工作,必须处理好“四个关系”:处理好与省纪委、省直机关纪工委的关系,处理好与两个局党组的关系,处理好与两个机关纪委的关系,处理好“正人”与“正己”的关系。尤其要处理好“正人”与“正己”的关系,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须先正己”的意识,在廉洁自律方面率先垂范,确保“正人”时有底气、腰杆直,产生铁面无私的威慑力和风清气正的公信力。(张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