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商局纪检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7-06-22 07:29:18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自2016年下半年实行综合派驻以来,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把突击性明察暗访与制度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在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落地生根。

完善办法措施。驻局纪检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改进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和《关于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步骤及处理方式。根据省委、省纪委关于实践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实际,指导省工商局党组和省质监局党组制定了实践“四种形态”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制度规定。

强化执纪问责。驻局纪检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经常研究分析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情况,密切注意“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加强了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制度、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式”监督,向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发出书面提醒式监督建议书11份。完善约谈制度,坚持开展廉政约谈。创新监督方式,扩大群众监督渠道,加大曝光力度。严格执纪问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认真落实月报和季报制度,按月上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按季上报通报曝光情况。2016年下半年以来,没有发现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情况,也没有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的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向省工商局发出《关于建议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函》4份,2017年元旦春节、五一节端午节向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发出《关于建议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函》4份,向省工商局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6次12条共1800余人次,向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发出《致领导干部家属的一封信》,倡议加强家庭党风廉政建设,节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6次。督促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集中整治收送红包、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强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领导整改办公室超标问题。督促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认真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和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设立小金库、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清理整顿工作回头看和“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督促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通过回头看,进一步查摆问题,认真整改。督促省工商局党组和省质监局党组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张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