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印发通知 明确要求加强商洽会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7-06-07 07:28:15   来源: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

为保证高水平高标准高效率办好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商洽会),日前,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向省商务厅、省招商合作局、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省贸促会发出了《关于加强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加强商洽会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确保高效办会、廉洁办会。

《通知》要求,商洽会作为近期各单位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从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作为忠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的具体体现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抓手;要坚持教育先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将学习党纪党规和明确商洽会期间的各项纪律作风要求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要将强化看齐意识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在参加商洽会的各项活动中带头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通知》明确,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我省《云南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纪律规定,还要结合各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有针对性的措施,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严禁借展会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接待之名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展会论坛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办展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通知》要求,商洽会期间,各单位要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将按照综合监督的要求,由主要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在商洽会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持续加大对商洽会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严查快处,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对各单位商洽会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