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给脱贫攻坚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上紧纪律“发条”

发布时间:2017-05-19 07:25:09   来源: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近日,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两个通知”),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给脱贫攻坚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工作上紧了纪律的“发条”, 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和把云南打造成国内一流、世界著名的旅游目的地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议在原文传达学习“两个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全组干部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好通知要求进行了讨论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脱贫攻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是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立下的“军令状”,也是云南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省纪委、省监察厅在严明纪律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亮明态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省纪委、省监察厅立足职责定位,向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的实际行动,是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的责任担当。作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确保通知要求落到实处责无旁贷,必须结合综合监督单位实际,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是省委、省政府推动云南旅游转型升级和建设旅游强省的又一重要举措,积极参与全省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充分发挥专责监督机关作用,为把云南打造成国内一流、世界著名的旅游目的地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系,我们一定结合综合监督工作实际,主动作为。

会议强调,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要深入学习领会“两个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全省脱贫攻坚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全局,牢牢把握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结合综合监督单位实际,以当“排头兵”的使命感,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一是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进行自查。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及时提醒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切实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自检自查,切实摸清、准确掌握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动态、工作特点、存在问题,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精心组织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抽查。要尽快拟定对综合监督单位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加强领导是根本、精准扶贫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的目标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聚焦主业主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和履职担当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抽查,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的刚性要求和底线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完善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的考核问责机制。要建立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脱贫攻坚纪律作风考核问责机制,严在平常、督促落实在经常;要建立综合监督单位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共享机制;要建立纪检组专责监督机制,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从严从实问责,取得好的社会和政治效果。(魏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