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教育厅纪检组“五个一”措施力促宣传报道工作跃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7-03-26 07:30:07   来源: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今年来,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正视问题和不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挖掘潜力,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座谈会暨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上下联动,推进完成《云南省纪委宣传部2017年工作要点》部署的工作任务。

制定一个宣传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和《云南省纪委宣传部2017年工作要点》,各高校制定年度宣传工作意见,明确宣传工作重点,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广泛开展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经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坚定文化自信等方面的宣传,创新方法手段,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形成一组宣传专题集选。围绕宣传重点工作,结合高校纪委书记讲党课、开展政策形势报告,省纪检监察学会高校分会理论研究的安排部署,整合资源,组成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团。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和高校纪委书记为宣讲团成员,自选课题自成篇章,经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审定后建成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宣讲库。各高校可自主选择,邀请宣传团成员到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工作,积极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把反腐败工作一步步引向深入。

拟定一套宣传考核办法。将高校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廉政党课或廉政讲座,纪检工作信息和网评文章报送等有关要求进行量化,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实时进行统计和通报,促进各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平衡发展。实行宣传文稿个人实名制,用“单位+个人”的署名形式,增强写作者个人荣誉感,鼓励宣传人员不忘初心,勤奋工作,甘于奉献。

组建一支宣传工作队伍。由省直属25所高校纪委各推荐2名宣传骨干,分别组成两支各25人的宣传工作队和网络评论员队伍,结合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下达宣传工作考核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全面及时准确传播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声音,及时报道反映高校纪检工作的风貌。

培训一批宣传编辑人员。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队伍培训,在提升高校上报信息简报质量的基础上,由驻省教育厅纪检组1-2名工作人员组成核心通讯员,按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云南党风》、省纪检监察信息等不同媒体、不同版面、不同文稿风格的要求,加强对高校上报信息和网评文章的采编工作,有针对性投稿,力争在报道的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新突破。(符伟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