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在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自身建设向纵深发展。
综合派驻监督以来,先后对综合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了一轮全面调研。目前,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综合监督9家单位共设有党组11个,党委11个,党总支13个,党支部173个,共有党员2163名,省管干部78名(正厅级26名,副厅级52名),处级干部516名。全年对省政府办公厅2次共提拔使用处级干部43人、1次公开遴选公务员8人、6次共推荐提拔厅级干部9人,进行了跟踪,并对提拔的52人进行了严格的党风廉洁审查。8次深入综合监督的其他6个单位对选拔处级干部进行跟踪,强化监督审查,提出意见。
先后向综合监督单位的主要领导专题提醒党风廉洁建设工作23人次,先后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沟通交谈36人次,提醒各位同志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去年8月12日以来,还先后向综合监督单位5次发函,提醒并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全年共向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提交议题16个,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扩大)会议11次就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和26个有关典型问题通报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专题部署和专项推动。
针对调研检查掌握的情况,共约谈了综合监督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党组班子成员10名,厅级单位设立的基层党委(总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各6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9名,直属机构和直属单位(处级)的主要负责人28人,有效传导了责任压力。特别是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由厅党组成员分别挂帅带队组成16个检查组,对2016年全厅系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反馈了5个方面的共性问题,指出了党支部存在的个性问题100多条,细化了主体责任落实要求。
推动综合监督的11个党组进一步明确了分管管党治党工作的领导,11个党委健全充实了纪委力量,13个党总支、173个党支部按党章规定配齐并发挥纪检委员作用。协助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制定实施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践“四种形态”的责任清单》,明确了厅党组集体领导责任9条34项、“第一责任人”责任3条9项、厅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责任1条8项、纪检组责任4条12项、厅属各单位党组织责任2条,推动照单履责。
认真实践“四种形态”,对8名处级党员干部进行了函询和提醒谈话,对8名厅级干部的函询问题说明进行了签字背书和提醒谈话,对11名党员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准确进行了提醒谈话,对3名党员干部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较严重的建议取消了处级干部考察人选资格,对新调入、新录用干部和新提拔、新调整岗位的处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洁谈话共62人次,对298名厅处级干部进行述廉述责。先后召开有关纪律审查情况通报会3次,责成有关党组领导对3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为1名党员干部和2个单位澄清了问题。通过初核,建议实施问责事项2起,按规定报批获准立案审查处级干部1人,实现了案件查办“零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