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30元背后的获得感

发布时间:2017-12-09 14:30:43   来源:保山市纪委

11月20日早上,我刚到办公室就接到了一个光荣的任务,跟着纪检监察室去大田坝镇给群众清退款项。因为涉及问题是群众实名举报要兑现举报人奖励,又是现场清退违规款项,所以让我们宣传部跟着去了解具体情况。

今年9月,昌宁县纪委收到了关于群众反映大田坝镇某村民小组长,存在办理低保中收取低保手续费的问题。县纪委开展调查初核后发现该村民小组长在2015年、2017年帮助小组6户低保户填写低保名册时,因填写表册、上报表册影响农事生产,群众提出每户给予其30元的务工补助,6户共给了小组长180元的“辛苦费”。

180元虽然看起来金额比较小,但事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利益,只要有反映就要一查到底,只要是违规收取就必须坚决清退。当镇纪委书记告知该村民小组长180元钱属于违规,必须退还给农户的情况后,他没有任何抵触情绪,主动将180元钱上交了镇纪委。并说“这个钱当时也不是我主动要的,现在既然是违规,退了我心服口服,他们以后需要做什么我也一定好好对待。”

当到了大田坝,镇纪委书记和我介绍昨天已安排村上通知涉及的6户当事人到村上了,涉及的钱不多,时间应该不会长,结束了带我去看看他们的廉政文化建设情况。可没想到却在6户低保户这里出了状况,一开始6户当事人坚决不接受退回的钱。“办理低保需要填写表格和复印材料,这点钱是我们自愿给村民小组长的,村民小组长为我们忙前忙后,不用退,这是人之常情,你们何必这么认真。”也有部分低保户认为收了小组长退回的钱在以后的生活交往中不好相处。

“在服务群众上,特别是困难群众上收了群众的钱就是违规、就是违纪,虽然只是30元,但这是原则问题,退了、领了也是为了村民小组长好……”经过镇纪委书记对政策规定详细的宣传和解释,6位当事人终于消除了疑问和顾虑,大大方方将30元钱领了。工作做通了,钱领了,大家的情绪也放松了,又在一起拉拉家常。

他们纷纷表示,现在的纪律真是严格,小事不小,较真也是维护群众利益的真实表现。各级政策也越来越好,30元钱纪委都要亲自下来清退,这样较真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增强群众的获得感”真不是一句空话,党的十九大以后,相信今后困难群众的生活会越来越好,一定能跟全国一起步入小康……在与群众的交谈中退款工作接近了尾声,6个当事人也笑眯眯的回去了。

工作结束已是下午5点多,但我却没有丝毫疲倦之意,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真想经常这样接触群众、深入一线。在清退群众30元钱的过程中我感受颇深,相信涉及的群众今天收获的也不只是30元钱这么简单,他们也可能像我一样有更多的获得感,我为做好未来的纪检监察工作决心坚定,他们为早日过上幸福生活信心百倍。(昌宁县纪委  曾春)